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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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召开区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移交工作会
许仲梓副市长强调:食品药品安全要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工作经过改革要得到进一步加强
2010年09月01日

831日上午,南京市政府召开全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移交工作会议。南京市副市长许仲梓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经过机构改革和移交,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要得到进一步落实和体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要得到进一步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得到进一步促进。

许副市长指出,这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充分认清调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负责地做好职能调整的衔接工作,切实保持监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设置要做到“三个独立”,即独立编制“三定规定”、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独立设置党组和行政班子。交接工作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协调推进。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要做深做透,各项纪律要严格遵守,保证机构、人员、经费等划转到位。在职能调整和划转前,卫生部门要继续履行餐饮卫生监督职责,药监局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督职责。

在谈到今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时,许副市长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加大经费投入,全面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经费;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监管工作发展需要、具有改革创新能力的监管人才队伍,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由张强副秘书长主持。市编办严良副主任就本次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移交有关情况作了介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富春就移交工作实施情况和当前主要工作做了介绍。各区县政府分管区(县)长,区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共12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确定,全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移交工作,原则上于9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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