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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年12月29日

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科研单位,各有关协会:

为切实做好全市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办法》(宁人字[2006]202号)文件精神,现将《南京市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人事局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南京市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主要精神,以及《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办法》和《南京市“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在全市医药领域开展规模性的专业技术人员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健全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完善培训工作体系,形成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作蓬勃有序开展,不断创新发展的新格局。根据我市医药领域的人才需求,通过近期培训计划与远期培训规划相结合,逐年递增培训人数,力争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训5000名掌握科技前沿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符合时代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更好地发挥继续教育对业务工作的智力支持和推动作用。

二、培训内容

结合“十一五”期间南京医药产业发展需要,围绕一、二类新药产业化、中药研发生产现代化、医疗器械数字化的目标,重点在化学药品、中药及保健品、生物生化制药及制品、新型制剂产品和医疗器械等5个方面开展专项培训。

三、培训方式

按照“改革创新,提升能力;突出重点,带动全体;结合实际,按需施教;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以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为重点,以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法规为主要内容,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授课、网上教学、高级研修班、前瞻性学术讲座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门类、分层次地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工作。

1、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根据国家执业药师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采取集中授课与网络教学方式,对全市3000余名执业药业(从业药师)开展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培训。

2、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南京市“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集中授课与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在十一五期间培训1000名的质量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培训。对现职称到高一级职称期间内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从业务理论、任职要求,业务知识,工作技能、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职业道德规范、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工作职能的培训。根据实际需要,在十一五期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0名。

4、开展课题讲座和专题研修。根据“十一五”期间对医药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全市医药行业发展动态,对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的课题讲座和专题研修,开展有关新知识、新方法的培训。努力改进研讨、培训方式,增强研讨、培训的针对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互动性,确保取得较高质量的研讨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实际效果。每年举办1-2期课题讲座和高级研修班,主要对象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5、做好赴国(境)外培训与学术交流。积极与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协作,创造条件,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赴国(境)外进行学习交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好短期出国研讨、培训团组,每年举办1-2期出国(境)外培训。把好选派人员关,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辟新的国际合作培训渠道,并做好邀请国(境)外专家来宁讲学工作。

四、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对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

照《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方法》的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医药行业领域的牵头工作;负责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内容设置和培训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沟通联系。市医药培训中心负责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市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好该工程,协助市医药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药学专业中高级职称人员的任职培训、专题讲座、高级研修班和出国(境)培训的组织实施。全市医药行业领域各相关单位和行业协会要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对本单位、本行业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在研究布置每年业务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业务工作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妥善处理业务工作与培训的关系,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规定的培训,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

2、积极推动知识更新工程及培训方式的创新

各施训单位要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带来的新课题、新挑战,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当今医药行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实际工作中需要着力解决的有关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内容。要善于合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继续教育基地等资源优势,积极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学等现代化培训手段,着力构建资源共享的网络培训平台,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增强培训效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建立健全知识更新培训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由市人事局统一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卡》,参加高级研修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统一颁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并将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用和职称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之一。各区县人事局应为施训单位和参加人员提供政策指导服务支持。

3、广泛开展培训工作的联系合作

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牵头组织下,相关协作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南京市医药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与协作,按照《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方法》的要求,共同做好南京市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和施训机构开展有关重大课题调研,收集反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需求、培训成果和经验,推动培训课程、项目、培训教材的设计开发,共同为南京市医药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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